我和妻子都是外地戶口,在天津工作都八年多了,有個人房產,有連續的社保絞納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小孩現在天津上幼兒園大班,今年上小學。可是我現在沒有居住證,我是2013年10月底辦的暫住證,居住證必須半年以後纔能申請。但是《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裡所說必須是居住證,請問我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請諮詢暫住證載明的區縣教育局小學科,可以用有效期內“暫住證”辦理孩子的登記報名手續。
感謝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