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戶口,2003年來津工作,現在天津東麗區居住,已買房,有正式工作。居住證已經辦理,我想通過居住證積分落戶,可查看了相關政策發現積分申請流程中需要個人將相關材料交到單位,由單位匯總以後統一提交申請辦理,我們單位大部分都是本地戶口,所以到現在也沒有人提及此事,我想問一下個人是否可以提起申請呢?如可以相關流程是什麼?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居住證積分申請由單位負責,攜帶本單位積分申請人員的相關材料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辦理。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明之處,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