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已經在東麗區購買商品房,現在備案中的材料有點問題,集體戶口首頁是復印件,但是房管局要求在集體戶口復印件上加蓋當地派出所的紅章或者服務處所章,由於本人戶口屬於天津集體戶口,在人力服務中心,派出所是不給復印件上單獨蓋紅章的,那是違法的,由於我已經與之前的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所以服務處所的章也是沒辦法蓋的,現在我在公安局開一張正規的戶籍證明,現在是否滿足房管局的備案條件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4月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屬人纔服務中心管理的戶口蓋人纔服務中心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