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本人沈強女,57歲,退休工人
原住在體院北-環湖南裡-86門104,2011年2月中旬,身患重度尿毒癥,只好賣房治療,到目前生活極度困難,想申請公租房,但是由於沒有固定住所,多地輾轉,導致房屋交易合同(單據)丟失.無法申請公租房
我想請問一下如何補辦二手房買賣合同(單據),具體找那些部門,謝謝!
尊敬的“沈強”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