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領導您好:今天從電視《天津新聞》中看到,關於傷殘職工今年待遇調整的介紹,請問領導:我是2013年10月份度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傷殘程度鑒定》GB/16180-2006,定位傷殘4級依據津勞險[1998]11號,享受部分護理依賴。根據此鑒定結論,自去年11月份至今每月享受傷殘津貼1742元及傷殘護理費1162元,今天從《北方網》上看到一條信息說:【《關於調整2014年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4]23號)文件規定:2013年底前鑒定為工傷一至四級的退休人員(包括退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補貼: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調整後工傷補貼與養老金之和低於每月2229元的提高到2229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請問:在職職工鑒定為4級傷殘補助,今年有如何調整?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依據《關於調整2014年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4]23號)文件規定:2013年底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津貼:一級傷殘270元,二級傷殘260元,三級傷殘250元,四級傷殘240元。調整後傷殘津貼每月低於2229元的提高到2229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