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腦出血三次,癱瘓六年。門特到期我到醫院辦續期。長期臥床吃喝拉撒全在床上,不能說話生活不能自理。住在六樓行動不便不能就診。醫生看後認為從病例和片子可以看出病況嚴重,但因病例沒寫肌力幾級所以不給辦。必須重新住院重寫病例。我請醫生到家中看看,我給出診費也不行。說這是規定。
你們能不能讓權威人士到我家中實地考察一下給個解決辦法。癱瘓六年的病人已經走形,從外表就能看出來。手指掰不開,眼神發凝,全身僵硬,吃飯都要打成粥往裡灌。別再折騰病人了。這六年我們過的不容易。兩年前辦門特時把病人抬了去。回來後得了重感冒咳嗽了一個多月,鬧了好幾次危險。家中不能在出一點岔子了。這六年因病家中經濟狀況不好,在住院既沒有經濟條件也沒人能陪伴病人。
請給予幫助
多謝,多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文件規定偏癱門特登記的有效期為二年。參保人員應在有效截止時間前一個月內到門特病登記診斷醫院申辦門特病接續登記,若門特病患者病情特征明顯醫院可為患者做有效期自動續延;若門特病患者病情特征不明顯醫院應按規定為患者做復查登記,方可繼續享受門特病相關待遇。具體請諮詢門特登記醫院或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