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00年6月份購的1套單位的公有住房,當時未辦房本,現在急需辦理房地產權證,土地局和房管局以測量完畢,因購房收據丟失,以從單位開具證明及單位收據存根復印件,房管局以收據丟失為由並要求查看單位收據存根,不予辦理,我不明白為什麼,而且土地局要求房管局先辦理房產證纔給予土地證,而房管局要求先有土地證纔給予辦理房地產權證,我現在到底應該怎麼辦?本人在此居住20來年,鄰居都是本單位的,人所共知,辦個證怎麼這麼難呢,?
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2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