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親在一家私人單位上班,單位之前上過養老保險,後來說不能上了,沒有資格,我想詢問一下什麼樣的私人單位營業執照有上養老保險的資格,如果要上需要去那裡上,需要些什麼資料呢,很著急,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應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乾規定》(人社部令第13號【2011】)第二十七條規定“職工認為用人單位有未按時足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等侵害其社會保險權益行為的,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社會保險征收機構依法處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應當按照社會保險法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而監察的時效為2年,所以勞動者應及時維權。目前,對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舉報、投訴的受理部門為審計稽核處,電話23030390。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