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在天津退休了,現在滄州長期居住.以前單位也要過異地就醫的東西.說是在滄州我們的定點醫院看了病就可以報銷.前兩天我父親住院了,單位說要入院證 出院證 發票 每日明細 出院小結 身份證復件.可是滄州這邊給我的是診斷證明,出院說明,發票,所有用藥明細(帶章),每天護士也給個每日清單.醫院說是再過幾天可復印病例.醫院出具的和天津單位要的有點小差別,請問我要怎麼做纔能報銷?還有能報多少?最好能給我回個電話!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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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