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3年反映過老年異地看病問題:我的父母退休後比較喜歡廣州的氣候環境,就在廣州買了一套房子長期居住在那裡。但是戶口還是天津沒有遷走,隨著年紀增長,身體總有一些小毛病,需要在廣州醫院就醫。我在和平社保辦理醫保異地安置時遇到問題,醫保的異地安置只能是有子女在異地工作的父母纔能辦理,像我們這樣的情況辦不了,只能回來看病。我想諮詢一下,像我父母這種情況在異地怎樣通過醫保看病,應該辦理什麼手續纔能實現。得到答復:經與經辦部門協商,你如需要給父母辦理異地安置手續,需提供和異地安置人員身份相符的房產證明材料到單位所在的社保分中心辦理手續。但實際辦理時,社保辦事人員要對這個問題解決的文件,否則無法辦理。我又迷茫啦!到底怎麼辦啊!
謝謝!
祝工作順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件已收悉,我們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1日
您好!根據《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外地就醫管理辦法》(津勞局[2001]326號文件)規定:異地安置居住的退休人員和長期駐外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發生的門特、門急診等費用,按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據此經辦工作辦理異地安置有3種情況:一是退休回原籍,二是退休後投奔家屬,三是長期駐外地工作的職工,不包括異地購房居住的情況。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