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有幾個關於企業用工登記的問題,如下。
1.在2010年以前企業用工沒有強制要求進行用工登記?也就是說可以不登記。
2.在2010年的時候勞動部門對企業在2010年以前的用工進行了統一的補登記,請問在此次補登記的時候是否發生了由於系統原因造成了部分人員沒有登記成功?
3.我在企業工作了9年,現在發現沒有在勞動部門進行用工登記。企業答復是由於2010年補登記勞動部門系統原因造成我沒登記成功,請問我現在還能補登記嗎?或者有什麼補救措施?
4.沒有用工登記,對我以後有什麼影響,比如以後的工齡計算。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有關用工登記問題請您諮詢區縣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