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2011年來從深圳來天津就業。目前戶口已辦妥在天津定居,成為天津人。
然而在將養老保險跟醫保從深圳轉入天津時,空港經濟區社保中心卻以我司每月只能提交一個外省轉入天津名額,不給辦理。
我在2013.1.24就打印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跟<城鎮醫療保險繳費憑證>,到今天社保也沒能轉入天津。
前幾年就已發文:
滿足條件的人員社保可自由跨省轉移。
為嘛轉入天津,卻每月只能提交一個名額?
請問是天津市人力社保管理局的規定還是空港經濟區社保中心自己不合法的規定?請協助處理。感激!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件已收悉,我們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0日
您好!根據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一個月內為2名以上的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我市手續,應向市人力社保局書面申請,經市會審小組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保稅分中心已經聯系用人單位社保經辦人員解釋政策,社保中心辦公室4月22日下午電話聯系楊先生進行了解釋,楊先生表示理解。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