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26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按照《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您需先通過搖號或競價的方式取得一個天津市小客車增量指標後,纔可以將一輛外埠車遷入本市(同時遷入車輛需符合天津市小客車遷入條件,具體可諮詢公安交管、環保部門)。
《管理辦法》同時規定,非本市戶籍人員申請小客車增量指標需具備以下條件: 持有效本市居住證或者暫住證,並在本市連續兩個年度以上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小客車在本市均登記為強制注銷;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車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領資格;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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