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在任何時候我都會支持黨和政府的工作,在國家房屋征收這方面我絕不想當釘子戶。下面有幾個問題懇請有關領導給予解釋。
1.請問征收小平米的房子還大平米的房子、征收大平米的房子還小平米的房子這樣公平嗎、合法嗎?2.征收辦和動遷組讓被征收戶先搬遷、停水、停電、停煤氣、搬完家後動遷組驗收合格後門上貼封條、然後纔能簽協議這樣合法嗎?3.要是居民有意見到了征收期限居民不搬遷、征收辦把被征收戶交到法院強制拆遷這樣合法嗎?4.對被征收戶的特困戶人口又多還都有病、本身在征收補償費上也夠選大房的、再選房上不給予任何照顧、這樣符合咱中國的國情嗎?我想這絕不是咱中國政府的風格。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區房管局領導立即責成征收辦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經查,訥河裡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中規定,按照房屋居室對應選房,區政府提供了50㎡-100㎡的保障性住房,用於房屋征收安置,而且對困難戶在選擇產權調換房補交差價有困難的,采取了陽光政策。至於您反映的征收程序合法性問題,訥河裡7、8號樓及平房房屋征收工作是嚴格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依法依規進行的,程序合法。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