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有個朋友借用本人身份證買了一輛二手車,用了一年多後又賣到外地了,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就是因為名下有過這輛車無法申領低保,這輛車早就沒了,好像是97年的面包車。也沒有辦法注銷,家裡還有病人,而且早就離婚了,照顧病人又沒法出去工作,孩子上學還用錢,居委會為了這事也沒少幫忙可就是辦不了,實在沒法了!!!
陳寶財同志:
您好。我局相關處室已電話聯系您,具體解釋有關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