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高一,2010年學校發給我一張社會保障卡,最近去門診看病,想問問在門診看病可不可以報銷,如果可以,具體流程是什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一級醫院和社區服務站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急診費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持社會保障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可以按規定比例報銷50%,在二級及以上醫院發生的門急診費用不予報銷。在定點醫院住院不受醫院級別的限定。如果您還有其他醫保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