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感謝您在百忙當中回答我的問題。
我母親年輕時做過家屬工,臨時工,沒有正式工作單位,1945年12月份生人,前段時間聽說天津市有政策,對截止2010年12月31日年滿65歲的,做過家屬工的老人,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由於我母親跟我居住,離戶口所屬街道很遠,沒有聽到此消息。當得知此消息後,老人一直諮詢街道,得到的答復是此政策已將結束,不再辦理了。
為能圓老人的一個心願!煩請您能協助辦理。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3-24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關於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我市曾於2011年11月下發了《關於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中對本項工作的辦理時限明確規定: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應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再辦理。
所以, 對於您提出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訴求,按照政策無法辦理。相關情況,新區人社局會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反映。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201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