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凡企業三班、兩班和一班工作制二十二點或二十二點以後生產和工作至翌日早六點以後下班的職工,可以享受夜班津貼。夜班津貼標准,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按不低於10%的比例確定計發,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角。
2014年夜班津貼標准為:4260÷21.75天×10%=19.6元。發放條件:①夜班工作必須滿七個半小時;②必須完成當日的生產、工作計劃和任務。未達到以上條件者,不得發放夜班津貼。
企業工作制由十四點或十四點以後生產並工作至二十二點或二十二點以後下班的職工,可以享受中班津貼(不能同時享受夜班津貼)。中班津貼標准,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按不低於5%的比例確定計發,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角。
2014年中班津貼標准為:4260÷21.75天×5%=9.8元。
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明之處,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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