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今年63歲,今年2月在大港殘聯審批了雙眼的白內障手術,於 2月25日做完右眼手術後,被告之左眼手術必須新區重新審批,大港殘聯的審批無效,現在我母親右眼手術後視力清楚,左眼看不清,生活極其不便,生活困難,於新區和大港殘聯溝通未果,由於新區合並導致我們群眾辦事困難,這與習主席的便民路線相違背,既然都審批完做了一半的手術再審批這有什麼道理,新區權力太大,為什麼不考慮我們群眾的利益,如此官僚主義到底是誰賦予的權利,假如新區不予解決,我們就上市裡、中央反映,我們要求按大港的審批表盡快把另一只眼白內障盡快做完。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與新區殘聯溝通,該處工作人員留下了您的聯系方式將與您直接聯系。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聯系進行告知。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的母親身體健康。
濱海新區政府
201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