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4年3月份入津工作,夫妻雙方在津均有正式工作,在北辰區有合法住所,在北辰瑞景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時被告知需要6個月以後纔能辦理,只辦臨時居住登記憑證。而北辰教育局規定需要有居住證或辦理居住證回執纔能報名上小學。請問如下問題,盼回復:
1.天津市居住證辦理是否有時限要求?
2.如果有時限要求,可否先采集數據,提供回執等到合法領證時間再領取。
3.對於到了合法義務教育年齡的孩子,如未能達到教育區所需的要求不能報名上學,應該如何對侍。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專門設有戶籍科,負責相關戶政管理工作。如需進一步諮詢,可直接致電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戶籍科);或致電86994050(北辰區外來人口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將根據您的諮詢,給予有針對性的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
201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