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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訥河裡平房的住戶。此次國家城中區改造征收我們的房屋,為我們改善生活環境,建設現代化高樓,能享受到這樣的福利,我們深感榮幸。但對於征收補償方案,我認為有不妥當以及有失公平之處需要指出,希望領導予以解釋,並本著最廣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對補償方案進行修改完善。
我現在居住的房屋是原農資公司宿捨,分為裡外間,廚房、衛生間、餐廳都在外間,臥室在裡間,雖然狹窄,但也溫馨。可是此次征收房屋,只有臥室算居住面積,而廚房、餐廳、衛生間卻不在補償范圍之內,這令我非常震驚,也不理解。雖然外間為翻蓋,但也是90年代初期在得到農資公司的批准之後翻蓋的。住在這裡20多年,早就成為一體,現在國家征用,難道要把我家拆開嗎?如果領導非要算成違章建築,那請解釋為什麼北倉平房改造、天穆平房改造時,所有搭建房屋全部算進居住面積呢?國家同樣的法律法規,實施到不同的地方還要差別化對待嗎?這對於我們來說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呢?我們滿懷欣喜地接受國家征地,卻遭遇不合理對待,我們真的很傷心。我們沒有不合理的要求,只是希望得到我們應得的。
最後,城中村改造始終是好事,我們也願意配合。還請領導多體諒我們的苦衷,多關心一下我們底層的人民,為我們爭取到我們應得的利益,我們會十分感激的。盼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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