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薊縣農業戶口,男方山西人。結婚後男方落戶女方,育有一女,戶口落在薊縣農村。後二人離婚,男方及其女兒均遷出戶口,落到山西。現在女兒(未成年)想跟母親,重新落戶薊縣農村。男方同意,寫了協議,並親自到薊縣司法局做了公證。請問孩子遷回戶口還需要什麼手續?請詳細解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3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