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與2013年12月15日購的轎車一輛,且已經有公證書。近日驗車時發現由於經銷商的失誤,發票上的機架號所對應的車是2012年的車,是一輛庫存車。而我們購車時明確要求是2013年,6個月以內的車(訂單要求是2013款新車,補充協議經銷商注明是2013年10月25日生產)。我無法接受購買一個庫存車,請問在不改變車的品牌款式的前提下,我可以要求更換新車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2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我們已與反映人電話溝通,就提出的有關情況進行說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