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66年12歲全家下鄉,今年59周歲沒有退休金.和我媽媽同樣情況下鄉的人拿了養老金了。就馬上詢問說當時有文件按照下鄉的年齡可以辦理養老金,但現在已經廢止了,可是當時沒有任何人通知我媽媽,而且這幾年我媽媽還經常去寧河縣社保部門詢問,也沒人告訴有這個文件。作為一個身在農村的平頭百姓,如果沒人通知誰能知道市裡出了什麼文件呀。我媽媽這代人真的太委屈,中年喪子.當年響應國家號召下鄉紮根在那,老了連保障都沒有,希望領導能給想想辦法幫忙解決下!我們一家在這裡先謝謝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具有我市戶籍人員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不符合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退休後享受城鄉居民養老待遇。具體參保手續和繳費標准請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