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居住證申請積分表中單位地址那一項是應該填寫單位的注冊地址還是辦公地址?
2、居住證申請積分表中擬落戶地是不是填寫哪個區,落戶就必須要落到相應的區,如果以後買房了,是否還可以轉到房子所在區?
3、父母姓名如果不與本人遷入天津市,是否還需要填寫?
“您的問題請撥打24538071詳細諮詢”電話打不通。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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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