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在同一名下擁有兩輛轎車,其中一輛被盜搶的,可以直接申請汽車指標,並且此指標可以直接使用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省的過戶手續和費用了。這對於公民來說,是一件多麼惠民的政策啊!而且萬一丈夫的車輛過大,不適合妻子開,還要進行兩次過戶手續,很麻煩的。而且還避免了財產糾紛。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21日
您好!經我局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首先感謝這位市民對我市小客車總量調控工作的關注,並提出建議。按照《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單位和個人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記的小客車被盜搶,公安機關立案滿12個月仍未追回,並已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被盜搶狀態,可在此後6個月內直接申領其他指標。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指標申請。《辦法》試行期為一年,在此期間,我們將廣泛聽取意見建議,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我們也希望聽取您更多的意見建議。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