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汽車燈廠退休職工因單位效益不好致使從2014年二月以來本場一直未繳納醫療保險金本人從三月以來一直停藥。因本人長期患有糖尿病一直以藥物維持病情嚴重影響本人的正常生活。病情不斷惡化。本人多次找到廠方溝通,但廠方一直以單位找不到領導人的理由多次拒絕本人的正常要求。現希望能抓緊找到問題的解決方案望能快速給予答覆。等待您的來電
尊敬的網友:
您好!單位退休人員享受醫療保險的條件,除了要求本人符合享受醫保的繳費年限外,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還要正常繳費。即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後,職工和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繳費的,職工和退休人員不享受醫保待遇。
為了保障退休人員的醫保待遇,市政府在《關於調整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意見》(津政發【2009】46號)中提到“被認定的困難企業退休人員,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區縣屬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已經實施破產、撤銷或其他原因終止的企業退休人員,可享受住院、門急診、門特和大額醫療費救助待遇。不設立個人賬戶。本人應按規定繳納大額醫療救助費。”如果您的單位符合文件規定,企業可以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如果您還有不明之處,建議您諮詢區縣人力社保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