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期想買一輛外地的機動車,看了《天津市2014年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不知第四條
4、實行更加嚴格的外省市機動車轉入監管政策。按照《關於加強外省市轉入我市機動車尾氣排放管理的通告》要求,2014年轉入我市的機動車必須經審核,並經環保檢測合格後方能轉入我市。同時,根據國家要求,將外省市轉入我市機動車標准與我市同步提高為國五標准。
標准什麼時間開始實施?我如果買外地國四標准的機動車最晚什麼時間截止。謝謝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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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