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24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感謝您對小客車調控管理工作的關注。現就您提出的問題和相關建議答復如下:
一、每期增量指標配置前,市調控辦將發布當月指標配置數量的公告和競價指南,申請人可以了解指標配置具體數量以及競價規則和相關程序。競價活動全程在司法部門公證處的監督下進行。競價過程中兩次公布平均報價,以及競價結束後,立即公布最低成交價、平均成交價、最低成交價的報價人數、最低成交價的成交人數、最後買受人報價時間等數據。此外,您提到的競價實際付款人數,也已發布在天津市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網站。通過公布能夠反映競價最終結果的數據,也是希望競買人能夠理性報價,同時也讓社會和公眾對競價工作給予更多的監督。
二、按照《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和《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征繳和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每期競價結束後,市調控辦將公布本期競價收入情況。競價所得收入全額繳入市本級財政,所有競價收入將專項用於城市公共交通事業支出,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審計和社會監督。
我市小客車調控管理政策的制定,吸收借鑒了北京、廣州等城市的經驗做法,同時作出了“機關、事業單位一律不得新增公務用車”、“鼓勵節能車、新能源車發展”等天津特色的政策設計。《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試行期為一年,在此期間,我們將評估總結政策試行期工作運行情況,廣泛征求采納民意,確保政策修訂科學嚴謹、便民為民。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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