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沒有防暑降溫費
2.我們沒有煤火費
3.去了保險每月不到2000元,說是同工同酬,可是我們還不如正事員工的三分之一
4.每天我們都要坐公交車從單位去所屬區域去完成任務,但從未有任何補貼,我們的基本工資是1500元加獎金(不一定都有),我們如何同工同酬
,雖然我們是簽三方的合同,勞務派遣,但是工作在飛利浦,乾的是飛利浦安排的工作,只有發工資的時候纔把我們劃到非正式行列,乾活的時候從未想過我們拿多少錢。單位嚴重的走著國家政策的擦邊球,每年飛利浦的銷量與利潤,絲毫看不出我們再這裡工作,我們比"40 50"人員還不及,飛利浦做到了“假派遣,真同工”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務派遣單位和勞動者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就要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因勞動報酬、福利等發生爭議,勞動者可以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為共同當事人。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