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沒有防暑降溫費
2.我們沒有煤火費
3.去了保險每月不到2000元,說是同工同酬,可是我們還不如正事員工的三分之一
4.每天我們都要坐公交車從單位去所屬區域去完成任務,但從未有任何補貼,我們的基本工資是1500元加獎金(不一定都有),我們如何同工同酬
,雖然我們是簽三方的合同,勞務派遣,但是工作在飛利浦,乾的是飛利浦安排的工作,只有發工資的時候纔把我們劃到非正式行列,乾活的時候從未想過我們拿多少錢。單位嚴重的走著國家政策的擦邊球,每年飛利浦的銷量與利潤,絲毫看不出我們再這裡工作,我們比"40 50"人員還不及,飛利浦做到了“假派遣,真同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工單位和派遣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務派遣人員“同工同酬”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或到監察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受理在此,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