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區長:2月底去開發區人力資源大廳辦理退休手續,告訴到退休月在去,本人3月4號滿60周.3月10號在去辦事大廳經再次審核告知:93年沒交保費,不能辦理退休,以前工齡作廢,過了退休年限就沒有在辦退休權利了.請問區長這是區裡政策嗎?本人在09年3月12日在市裡泰達大廈補交過7年8個月的保費延續92年以前的22年4個月的工齡共30年.09年交保費時告知到年齡就去辦退休吧准有退休費的.可這次去打投保單顯示是從98年1月計時的,和92年差了5年.請問區長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謝謝區長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3-19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況已由開發區管委會進行處理,您也可以直接向開發區服務熱線25201111尋求幫助。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2014-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