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發改委非常重視,經調查您反映的問題屬實。該小區地下車庫產權不屬於萬通上游國際物業公司,隸屬開發商。按照《物權法》第74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的車位、車庫應當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經區發改委調查,該物業公司收取業主的停車費是代產權單位收取,且票據使用的產權人的票據。該物業公司每輛車只收取80元的能源管理費。此前該物業公司已向業主公示,要求業主重新簽協議。綜上所述,該物業公司的收費行為不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經區房管局調查,尚都家園物業負責單位為萬通鼎安物業公司,提高地下車庫停車費問題與物業公司無關,地下車庫產權屬開發商,出租費用由220元提高到420元,物業管理費用80元無變。區房管局物業辦建議,物業公司應該及時把業主意見反饋給開發商,讓開發商能夠尊重業主意見,給業主一個合理的解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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