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外地戶口小孩2014年小學入學必須要在南開區人口服務中心辦理登記,其中有一項是必須提供居住證原件,現在我們正在辦理中,不能提供原件,被告之不能進行登記,否則就得明年再報名上小學了。我想知道義務教育的概念就是處處設條條框框來阻止公民的合法權益嗎?怎樣纔能解決我們的問題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入學,請在今年3月份內的正常工作日攜帶以下材料:一、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二、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三、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本區合法居所的證明。四、居住證持有人在本市的務工就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南開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申請義務教育小學階段學位登記手續。具體情況您可撥打小教科電話27459972進行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教育局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