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暢欣園小區10號樓樓底為自行車車庫,但是由於現在自行車不多,沒有開放使用,物業將其出租給一個商戶當倉庫,每天都有貨車來往小區拉貨,造成
1、貨車嚴重破壞草坪
2、大貨車停在那,10號樓前馬路被堵
3、商戶住在10號樓,樓梯經常被拉貨佔用
4、私自拉線不讓別的車停,就是為了讓貨車挺
請問:物業是否有資格把大家的自行車車庫出租給別人商用?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3月1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我房管局在收到信訪件後及時到現場核實情況,經查,10號樓地下室出租給一商戶做倉庫,按規定要求物業企業限期整改,我們也會由專人負責督促企業直至問題解決,保障全體業主權益。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