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2013年買了一套二手房,當時是用我自己的建行的公積金貸款購買的,而我對象是農行的住房公積金,請問現在能否辦理一起用公積金還貸款呢?或者我對象的公積金能取出來嗎?如果能辦理都需要什麼證件與資料,該如何辦理呢?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