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2年11月份被單位辭退,通過勞動仲裁也維權過,單位辭退通知書上明確說明為本人依法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現單位無法正常為本人辦理用工手續,經查明,為原單位沒能辦理退工手續,無法辦理正常用工及社險,原單位注冊地址在河東區,現找不到單位法人也找不到辦公地點(已在注冊地搬走)無法聯系,在期間找到河東勞動局監察科,仲裁科,社險的征繳科,三部門均說不屬於該部門管轄,請問各位領導,這種情況屬於哪個部門監管,請幫幫我們吧 ,不能就這樣一直不上了保險啊 ,誰來幫助我,懇請有關部門幫助,跪求!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與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不做退工,由新的用人單位憑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相關證明直接為其辦理就業登記手續”。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