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領導
您好,我的戶口06年因上大學從前白廟本村遷出,10年畢業後,本村不接收現落戶在寶平街道派出所,為集體戶口,現在准備結婚了,我的戶口能否落回本村,本村不接收的做法是否合理,如結婚後我的戶口和愛人的戶口將落在哪裡,孩子上學是否有受戶口所在地的影響?希望區領導能夠重視我的問題.
尊敬的?李澤?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建議您直接向公安分局戶籍科進行諮詢,諮詢電話:5921628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