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患股骨頭壞死3期,在天津醫院治療了一個多月,主任醫師開了消炎和活血化瘀的藥,說是只能等到股骨頭塌陷後進行更換手術。但之前加上在天津第三中心醫院和樂園骨科看病,用藥已經4個月了,疼痛仍不見好轉。我在網上看到了北京空軍466醫院有一種DSA介入療法,想帶病人到北京就診。目前患者在天津有城市職工醫保。我們想轉診,諮詢了12333給了答復讓到天津醫院開轉診單再到市人力資源社保局去蓋章。但天津醫院的醫保科和醫生都說之前從未有過轉院的,不能轉。醫保科給了我張表格,讓我找醫生,醫生說他開了不管用,說是主任開纔行,可問及找哪個主任又說不知道。急切懇切請相關部門能協調解決一下,為了幫助病人解除緩病痛,謝謝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參保人員在住院期間轉診轉院的,由本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共同指定的本市轉診轉院責任醫院填寫《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登記表》,參保人員或家屬持此表和《醫療保險證》到單位所屬社保分中心辦理登記;經審核同意後,即可轉至北京協和、北京阜外、北京友誼醫院三家社保指定醫院住院就醫及人力社保指定的其他醫療機構住院。並相應地提高轉診轉院人員5%的醫藥費用自負比例。
參保人員在本市定點醫院門診就醫後,醫院建議參保人員直接到北京“三家”社保指定醫院住院治療的,由轉往外埠責任醫院開具轉院證明,參保人員到單位所屬分中心辦理轉往外埠住院登記手續,經批准後即可轉到北京協和、北京阜外、北京友誼醫院三家社保指定醫院住院就醫及人力社保指定的其他醫療機構住院。
具體您是否需要轉診轉院請您諮詢轉診轉院責任醫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