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海濱宿捨住戶,之前我家電表一直在自家門口,前幾年電力公司說要集中管理,將電表遷至胡同口,將原本不屬於我的管理范圍給延長了,今天我家突然停電,給電力部門打電話,電力公司人員來後說電表以下不在維修范圍,讓我自己解決。我不明白的是,用戶配合了電力公司的管理要求,現在出了問題後就推卸責任,難道用戶就可以這樣對待嗎?我希望電力部門能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尊敬的“宗瑞寬”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將向您再次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尊敬的?宗瑞寬?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供電公司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經查,網友反映問題屬於電表以下線路(用戶家中線路)出現故障,屬用戶資產,應由個人進行維修。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