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人,2007至2012年2月底在北京工作。2012年3月回天津南開區工作,同時並將北京的保險(養老+醫療)轉移到天津南開社保,這個在系統內可以查到。我從2013年10月辭職,之後自己在河西社保續的養老和醫療保險,但是2012年北京社保是轉移到南開這邊的。2014年2月17日,我重回北京工作,需要在北京繳納社保,因為之前的保險已經轉出,需要重新上社保。北京東城社保要求天津這邊的社保開證明,證明之前在北京的社保已經成功轉入天津,而天津南開社保中心說“沒有這種證明”,不給開據“北京社保已成功轉入天津”證明。但是不給開證明,我在北京就不給上社保,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啊?希望盡快得到幫助!非常著急!(我已在天津社保查詢機器上打了社保明細單,但上面不能體現是北京轉入天津社保,也拿給了北京社保,可北京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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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2日
您好!經協調,南開分中心按北京社保要求,特事特辦給其開具了異地轉移收款證明。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