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5年進單位,單位把我們給北方人纔簽合同反正3年換一個現在已經9年了!一直是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同事們都是5000以上請問何時能同工同酬?
又沒有人管難道人大開會法律規定都是放屁?
尊敬的網友:
您好!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績的勞動者,應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同工同酬的標准只是一個參照的標准,並不是確定的數額。
勞務派遣單位和勞動者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履行勞動合同,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就要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務派遣人員“同工同酬”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或到監察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