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局長先生:
外地人搖號的資格裡可不可以讓在天津有房子的外地人直接有資格搖號?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首先感謝您對我市小客車總量調控工作的關注,並提出建議。按照《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非本市戶籍人員申請增量指標需持有效本市居住證或者暫住證,並在本市連續兩個年度以上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已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
(二)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小客車在本市均登記為強制注銷。
(三)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車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領資格。
(四)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
《辦法》試行期為一年,在此期間,我們將廣泛聽取意見建議,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我們也希望聽取您更多的意見建議。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