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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瑞益園的居民,我們的下水道經常堵塞(據維修的師傅說下水管路設計的不合理),2樓的住戶已經改為獨立下水了,我們家在三樓現在樓上倒掉的髒水就像噴泉一樣從下水道口湧入我家,沒有辦法我們也只能自己花錢改為獨立下水,但是現在我家屋內的公用下水道立管的接口處開始往外溢水。我們擔心下水管道會因為壓力過大接口處斷裂找到物業公司,和他商量如何解決溢水問題,沒想到物業公司的主任說:“在你屋裡的東西都是你的我們不負責維修。”我說:“我們自己的下水道就是自己修的現在是公用的下水主管道出問題了怎麼能說是我們家的呢?如果那段管路算我們家私有財產我們是有權利將它拆毀的吧?”物業主任說:“在你屋的就都是你的都歸你管,你愛怎麼樣就怎麼樣你隨便,你可以把它堵死我們不管。”我說:“我堵死了樓上可就沒有下水道了?”物業主任說:“你願意賭就堵吧!”
就此事我想問問相關部門我們的物業費一分都不少的全部交給他們了,他們就可以這樣為我們服務嗎?下水道的問題真的不應該歸他們管嗎?他們收了錢都負責什麼?難道他們就會給停車位裝上地鎖,給電梯按上磁卡,不交物業費你就不能停車不能坐電梯嗎?
最重要的是下水道的主管道這樣漏水我們真的可以把它堵死嗎?我們不把他堵死又沒人管我們該怎麼辦呢?
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百姓請各位領導給一個有效的辦法,您如果說讓我去法院起訴物業公司我真的沒有那樣的本領,他們都有權有勢的我們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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