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您好!我的情況比較復雜,麻煩您了.
1.我現在的情況:我目前無業,於2011年落戶天津空港,戶口為無業(從哈爾濱轉入之前戶口有單位),但未辦理失業證;
2.我的歷史情況:我83年在哈爾濱一家企業參加工作,96年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在88年左右已為職工辦理統一養老保險,但97年纔給個人建立賬戶,所以我在哈爾濱沒有個人賬戶,異地轉移要求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我會有嗎?
3.我的問題:
a)我可以在天津辦理失業證嗎?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
b)我現在想在天津辦理養老保險和醫保,社保可以從83年開始為視同年限嗎?如補繳,費用大概是多少?還是只能從2011年開始辦理?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像我這種情況,醫保怎麼辦理?總之,像我這種情況如何辦理養老保險和醫保最有利?
c)辦理是直接去空港社保中心嗎?
切盼您的答復,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進行就業登記時可以為其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人員到存檔部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
具有我市非農業戶籍的失業人員可以在檔案坐落地的社保分中心個人繳費窗口繳納城鎮個人的養老和醫療保險。參保後可以申請養老和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具體轉移手續諮詢參保分中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年限要通過現存檔的人力社保部門辦理審核。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