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相關部門領導您好,塘沽金海花園1-2-1502是群租戶,私自打隔斷住多人,廚房也改成居住間住人,且燃氣管道也移至廳中,有嚴重火災隱患,導致居住小區安全系數下降。房東或二房東牟取了利益,卻讓大家承受痛苦。《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出租房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廚房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聽說開發區已清理鏟除群租,塘沽區何時出手?我很無助......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3-13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規國局調查,您所反映的房屋金海花園1-2-1502室現分割為四間對外出租,違反了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的規定。對於產權人違法出租行為,該局將告知產權人限期自行改正,限期內未改正的,將依法按照《辦法》有關規定對違法出租行為進行治理。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201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