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天津市商務委員會一名公務員,去年9月受市商委委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借調至我國駐某國大使館經商處工作,所以我在去年9月,把個人的唯一一輛小客車轉讓。而我市於去年年底發布了小客車限購政策。這就對我任期結束後返津購置車輛造成一定困擾。
根據我國相關政策:外交人員回國可以免關稅購置一輛進口小客車。又經了解,北京市已經有針對外交官身份人員購置小客車的優惠政策,他們可以不經搖號直接上牌。
所以,我想諮詢目前我市針對我這種情況,有沒有出臺相關規定。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目前,我市對我國駐外外交人員的政策請參見《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我國駐外外交人員回國返津自帶小客車進口的,憑監管地海關出具的監管機動車進口憑證和其他有關材料,可以直接申領其他指標。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