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天津市單獨二孩政策是在2014年2月14日時實施的,也就是說在2月14日後可以辦理單獨二孩准生證,但是如果在單獨二孩准生證辦理下來之前,在2014年2月14日之後生育,是否要接受處罰,如果符合政策,能否辦理生育險?如何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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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