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購買了東麗區程林東裡香邑國際的房子。11月份入住以後,牆壁就陸陸續續出現裂縫,到現在為止,90平米的房子就有15道裂縫。其中包括承重牆。開發商將解決此問題的權利交給物業(物業和開發商是一個單位)和建設單位的一個人。找他們後回答是,有裂縫是因為房屋下沈,沒有危險。可以給你修。我同意修,但是,你們先給我們安置一個地方,15道裂縫修起來不是小動靜,首先要搬動家具,床鋪,影視牆也要毀掉,我們老兩口一個63歲,一個64歲,還有一個3歲的小孫子,施工期間我們怎樣生活?他們的回答是不可能!如果不修,就給你們賠償1000元。他們對自己蓋出這樣的房子不但沒有一點羞愧之心,而且態度之蠻橫,真讓人忍無可忍。100來萬買的房子,出現這麼多的縫子,只給1000元,叫人如何接受。後來我們幾次找他們,給漲到2000元,看來他們是一點解決問題的誠意也沒有,不把我們這些弱者當回事,我們只能求助政府部門,幫幫我們,給我們橕橕腰吧。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按照我區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支隊的工作職能,已將您反映的情況受理投述。將按照以下程序處理解決:1、 區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支隊的相關工作人員會在三個工作日內與問題反映人聯系,核實具體情況。2、 由區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支隊聯系開發商、建設單位,會同問題反映人進行現場查勘。3、 對雙方確認的問題,進行解決方案的協調磋商。4、 如雙方不同意協商解決,建議進行法律仲裁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