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是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一名普通職員,來開發區工作已經19年了。1995年從硬質合金研究所調入開發區的,今年勞動局進行工齡審核工作,我被告知檔案中缺少“1987年分配到硬質合金研究所的報道單”,讓我自己去找原件回來,否則不予工齡審核。我找到了原單位(硬質合金研究所)被告知沒有,請問為什麼當時調入開發區時不通知我檔案中缺少東西,事隔19年了讓我去找真是行不通。最主要的是我詢問了許多相關單位,均被告知沒有,浪費了我很多精力不說,最主要是我現在不知道上哪去找?具體是原單位沒有把資料放進去還是在某個環節弄丟了?不知道,因為年頭太長了。開發區接受檔案的部門為什麼當初不仔細審核,由於他們的工作失誤現在由我們個人來承擔,我不能接受。因此,請領導在百忙當中過問一下此事,我真是不知道該這麼辦了!我被告知3月15日找不到原件就不給進行工齡審定了。再次懇求領導幫我解決為盼!謝謝您了!盼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齡審定需要提供檔案中的原始材料。用人單位或存檔機構應當確保參保人員檔案資料記載內容完整、准確。因保管不慎造成檔案資料失實、遺失,影響退休核准或待遇核定的,由責任單位負責查找補充原始檔案資料。因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及存檔機構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全、虛假,或不及時申報等原因造成的核准時間延誤,由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及存檔機構承擔相應責任;對於弄虛作假、蓄意更改檔案資料騙取養老金的,依法追究責任。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1日